试题答案:
(1)合法。理由: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凭证的,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110万的本息之和也未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2)乙公司可以同时要求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理由: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有。理由:根据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