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答案:
(1)董事甲同意公司为股东丁提供担保的做法不合理。( 0.5分)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5分) (2)股东丙书面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合理。( 0.5分)根据规定,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设监事会而设 1名监事的,该监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1.5分) (3)丙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0.5分)根据规定,监事会或监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分)